当前位置:首页> 以案为鉴
关于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进一步以案明纪,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舞钢市枣林镇敬老院院长李水财挪用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问题。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李水财作为舞钢市枣林镇敬老院院长,违反相关规定将上级拨付给枣林镇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费和护理费等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共计22.1万元。2024年5月,李水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舞钢市尹集镇清凉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吴召阳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虚报冒领救灾资金问题。
3 舞钢市杨庄乡岗李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建廷、原村主任冯新伟在收取村集体收益金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
2021年3月,时任舞钢市杨庄乡岗李村村支部书记张建廷、时任舞钢市杨庄乡岗李村村主任冯新伟在向舞钢市蒙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收取岗李村应得的移民资金收益金27.0648万元过程中,因措施不得力、未采取有效工作方法,致使村集体应得收益金未收回。2024年5月,张建廷、冯新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案例,有的挪用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有的滥用职权、冒领救灾补贴,有的履职尽责不力、使群众利益受损。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危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民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集中整治摆在更加突出、更加中心位置,聚焦重点领域,采取超常决心、超常措施、超常力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