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 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途径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受理市委政法委机关、云顶yd2223线路检测、市信访局及其管理下属单位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受理对象范围
1.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
2.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
3.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
4.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应由派驻机构依法调查的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的监察对象。
二、受理事项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组织和党员对派驻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派驻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5.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三、不予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提倡实名举报,将对提供联系方式的署名举报进行核实,确属实名举报的将优先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同时,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审查调查、谈话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受理途径
1.邮寄信件
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610办公室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邮编:467000
2.来访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610办公室
3.电子邮件
举报邮箱:szfwjjjcz@163.com
4.电话举报
电话号码:0375-370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