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豫政〔2015〕81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法〔2022〕1号)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起草了《平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任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全市党政机关聘任法学专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进行规范管理。现上述考核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联系人:陈浮、赵晨雁
联系电话:0375-767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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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任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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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