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顶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如下说明: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系统推进的重大任务。从1986年起,我市已连续实施了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市人大也相继作出了七个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35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尤其是“七五”普法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创建,繁荣法治文化,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创立“法治鹰城”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普法集群,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公民法律素质普遍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2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1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2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8个村(社区)经复核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部法治微视频微动漫在全国、全省获奖。市普法办荣获全省法治微视频微动漫创作征集活动、全省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今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9月26日,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按照中央、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宣传部、云顶yd2223线路检测、市普法办组织人员,起草了《规划》,并征求了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
二、《规划》的起草思路
《规划》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主要精神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着眼于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更加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务实宣传,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中心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总结吸收我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提出了要求,力求《规划》对我市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在指导思想上,强调“三个注重”,即:注重思想引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线;注重素养提升,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重点;注重提质增效,把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工作着力点。在主要目标上,明确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在工作原则上,强调“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规划》提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要突出7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三是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刑法、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安全、扫黑除恶、疫病防治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七是深入宣传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规划》突出强调5类重点人群:一是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调从青少年抓起,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三是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基层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五是根据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措施。《规划》提出,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通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运用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8项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特别提出,持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对叶县县衙等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管理;注重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发挥宝丰马街书会等优势,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平顶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宪法主题公园、“湛河法治文化带”“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等区域性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培育品牌,扩大社会影响。
(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规划》要求,把守法普法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切实予以保障。《规划》提出,要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同时,为保障《规划》确定任务的有效落实,《规划》以附件形式,对重要事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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